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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4(第1页)

观感。

文人墨客写文章的时候都喜欢引经据典,浅读一番确实会觉得他们文学素养极高,令人钦佩,可是读多了就觉得口干舌燥,无聊至极。

所以我的兴趣在这类书上也就停留个三分钟,这三分钟还是间断式的三分钟,然后就去干别的事了。

闲书杂书看多了,我就会发现许多写出生动好文的那些大文学家们写书都离不开自己。就好比写乡愁乡土文学,写乡愁,指代意味很强,难免总是要将愁落入自己生活的那片土地,所谓真实的感情才最为打动人心,此话不假。看着那些朴实无华的笔触写出令人声泪俱下的文字,我确实也感慨颇深,可是有时候还是会觉得有些“狭隘”。

怎样才能做到所谓的大气呢?

那雅俗共赏的东西我向来很欣赏,但是能做到却很难。雅跟俗放在一起怎么会让人觉得好受?无论做到多么的自然或是融洽,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怪异感。

而那些作家们也很难将雅和俗自然地放在同一个地方,雅中透俗很容易,可是俗中透雅却很难。我偶尔看到一两个雅俗都玩得炉火纯青的人,却都只发了那么一两本书,实在是吃不够,所以只能又去翻那些雅中透俗的书。但是那些看似排列整齐的雅致的句子却总是透着一股让人无法接受的俗气,再看也是折磨身心,便又弃了。

其实我哥写文章写得不错,他以前有一个笔名叫风,在学校的校报里面发过两次文章。

虽然如今人才选拔考试都是八股类议论文,我哥在这样的写作培养体系里却有自己的风格。他写的作文有一种很难形容的味道,是独属于他自己的,不像那些老师口中认为的写得好的同学像模板一样规规矩矩的,也不像我一样只会乱发疯。他的笔触有独属于他的一种魅力。

他曾经写过一篇《人无完人》,被当时他们班班主任选中发表在学校校刊xx年25期a版,然后学校里一堆的妹子开始猜这个叫风的到底是哪个装逼怪,我却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我哥写的。

当时我哥还那么小,还只有15岁,却能写出那样意味深长又质朴得令人落泪的句子。看完那篇文章我其实很难过,因为我感觉他一直在隐忍,他不快乐。

后来我还找他借他的作文本,无意中看到他写过一篇叫《雨》的周记。

现在想来,我好像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过度关注我哥。虽然我以前也很关注他,可是那一次好像是我们之间的关系发生质的飞跃的导火索。

所以,为了好好提升我的文学素养以及授课水平,我给自己买了一堆纸质版的书。

那些木浆纸质摸在手上有一种厚重的氛围感,比用电子产品看会令人更专注一些。

这里又体现出很气人的一点,就是我买的那些书,我哥居然都看过。我不知道他到底是第几代蜘蛛侠,用那可怕的蛛丝牵住他想要完成的每一个事项,然后每天雷打不动地完成那些磨人的玩意儿。

简直太可恶了。

睿智培训学校在三环边上,离我和我哥住的地方有一点远。我有时候开车去,有时候坐地铁去。我哥最近有些忙,开车会更方便,所以这几天我都坐的地铁。

地铁x号线的冷气属于公共基础建设里无人认领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跟那些有古韵和寒气的宝物一样,都有让人一靠近就不寒而栗的本领。我把手放进口袋里,戴上耳机,坐在一个边边角上。

地铁巨大的轰隆声音把我耳机里的歌变成了无需付费就可体验的dj摇滚版。固定干扰项已存在,那地铁上更是嘈杂不堪,我身旁不知怎的还突然出现了一场骂战——

我把耳机拿下来,面无表情地看着突然发生的一切。

对面是一个不着浮华看似朴实的大妈或老奶奶(看不出实际年纪,脸上皱纹极多,肤质松弛但头发黑得无一根白发)她操着一口地道的北京话,而坐在我右边的女孩儿则是骂战的承接方。我听了一会儿才明白,原来是因为那老太太没事找事批判那女孩不应该穿牛仔短裙上街,说她是出来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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